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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被丈夫公开出轨聊天记录后停职,丈夫真的构成侵权了吗?
侵犯了隐私权,但没有侵犯名誉权。
01、侵犯了隐私权,但没有侵犯名誉权。
还是先说下这件事,这名空姐出轨了,与人出轨的聊天记录被丈夫发现,然后她丈夫将聊天记录发到亲友群,还用此去妻子航空公司举报,最后导致妻子被公司开除。
这位空姐起诉丈夫的理由是她认为丈夫的行为损害了她的名誉,属于侵犯她的名誉权,如果根据法律上来讲,他丈夫的行为并没有属于侵犯她名誉权。
一般来说侵犯名誉权,是那人公开的东西存在虚假、作假,这样的信息导致当事人名誉受损,但是他丈夫公开的聊天记录完全就是真实的,所以这并不算侵犯名誉权。
但是这个行为侵犯了隐私权,像聊天这种东西都是属于个人隐私,别人是不能去查看的,即便是夫妻关系也是一样,因为夫妻也是独立的个体,因此我觉得这位空姐丈夫的行为算是侵犯了她的隐私权。
02、双方做法都有欠考虑。
虽然我说丈夫的行为算是侵犯了其妻子的隐私权,但具体的还是看法院怎么判。其实我个人觉得这双方的做法都有欠考虑。
先说男子吧,发现妻子出轨确实很气愤,但我觉得也不能因为这事去妻子单位举报吧,这不是让别人失业吗?如果觉得这样的行为接受不了,那么就离婚呗。
而妻子的行为问题就更大了,首先这事本来就是她的错,都结婚了还想着在外面浪,之后还要起诉自己的丈夫,还是那句话过不下去,离婚不行吗?
都给彼此给自己留点体面,感情这事都是这样的,相爱的时候爱的死去活来,一旦翻脸人性的丑恶全都出来了,当事人都想不到两人曾经的甜蜜。最后我觉得既然结婚了,就应该好好想怎么把这个家弄得更好,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像这位空姐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
妻子出轨后丈夫公开妻子出轨聊天记录致使妻子跳楼自杀丈夫需负法律责任吗?
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妻子出轨其他人,丈夫将妻子和其他人的聊天记录公开,这一行为,从客观上来看虽然侵犯了妻子的隐私权,但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并不会必然导致行为人去自杀,即丈夫的先前行为并没有产生任何义务。妻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能够自己在主观上辨认自己的行为,并且可以预见自己所实施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妻子自己去自杀,这属于一种自陷风险的行为,其他人无需对她的这一行为负责。另外,在法律上,产生作为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
1、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之一,这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在纯正不作为中,其作为义务都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
2、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从事某项工作的人,其职务或业务本身要求他负有某种作为的义务。例如,游泳场的救生员有抢救落水人的义务,值班医生有救治病人的义务,保育员有保护幼儿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等等。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够引起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法律行为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合同行为
4、、先行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是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致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权利处于危险状态,而产生的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因此判断是否违法吗,要看的是这个行为在客观是否有可能引发危害结果,如果一个行为不能产生危害结果,那他就不能构成犯罪。
空姐被丈夫公开出轨记录遭停职,丈夫的做法是否合法?
一名空姐遭到了公司的停职理由是因为自己的丈夫红开出轨记录,而这件事情也被闹到网上,在网上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而这名空姐也一气之下,将自己的丈夫告到了法院起诉丈夫的理由是侵犯了她的名誉权。
但是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的点就是,自己的丈夫把聊天记录公布在群里面和在她的公司举报出轨,到底有没有构成侵犯名誉权?因为我们都知道李某的丈夫公布出来的聊天记录截图,他确确实实是真实存在,而且他公布出的言语也是由李某自身产生的,所以说这并不能算作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即使李某和其他人有过暧昧的互动,但是我觉得作为丈夫,也不能够太冲动,在发现或者是怀疑自己的妻子出轨之后,应该是理智冷静的对待这件事情,并且向自己的妻子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互相好好的沟通,然后再起诉离婚,这些方法都是比较有效的方法,如果是像李某的丈夫这样将聊天记录公布于众的话,而且还让妻子丢了工作,这些做法显得就不那么理智,甚至是还有一点愚蠢,虽然说这些行为可能会比较痛快,但是这样子的做法也确实是有一点过分,我觉得夫妻双方之间他们应该互相尊重,互敬互爱,更应该忠诚,我们在婚姻关系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坦诚相待
如果是当你选择与别人结婚的话,就应该对你们的这段婚姻负责,对家庭负责,出轨的这种行为是被世人所不接受的,也是违背了我们的道德,虽然说现在的人他们出轨的几率大大增加,但是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要为家庭负责,为孩子负责,为自己的婚姻负责,既然结了婚,就应该要好好的经营自己的家庭,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